七月十五日,中元节。在河曲县的西口古渡、黄河第一岛-----娘娘滩,每年的这一天就是当地老百姓的盛大节日,全城男女老少齐集黄河岸边的西口古渡广场,竞观河灯。放河灯已经成为当地传承千百载的传统保留节目(其实,在晋西北地区也只有在这里还保留着这一传统)。
河灯也叫“荷花灯”,一般用木板加五色纸,做成各色各样的彩灯,底座上放灯盏或蜡烛。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,任其漂泛。现代女作家肖红《呼兰河传》中的一段文字,是这种习俗的最好注脚:“七月十五是个鬼节;死了的冤魂怨鬼,不得托生,缠绵在地狱里非常苦,想托生,又找不着路。这一天若是有个死鬼托着一盏河灯,就得托生”。大概从阴间到阳间的这一条路,非常黑,若没有灯是看不见路的。所以放灯这件事是件善事。
入夜,将纸船与纸灯置放河中,让其顺水漂流。人们依据灯的漂浮状况,来判断亡魂是否得救。如果灯在水中打旋,被认为让鬼魂拖住了。如果灯在水中沉没,被认为亡魂得到拯救,已经转生投胎了。如果灯漂得很远或靠岸,被认为亡魂已经到达彼岸世界,位列天国仙班了。总之,一切都是良好的祝愿。
今年的中元夜,皓月当空,微澜习习。一位艄公为我和朋友将小船划在黄河的一个小岛,我们手捧河灯,依次轻轻地放入河中,暗夜中,瞬间流向远方,带走了我们的寄托和哀思……
荷花灯
河灯在黄河上顺流而下
傍晚,黄河岸边
黄河西口古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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